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关于开展
2015年度在职人员年终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职工考核的时间、程序、方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二、程序
(一)请各部门(或个人)下载本通知附件:《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全校各类人员都只填此表1份,双肩挑人员填2份),并根据要求填写后交所属部门。
(二)以处室为单位考评(兼职教师参加所在行政处室考核)。
(三)由处室领导(或校领导)及考核小组签署等次意见后,本人签字,学校盖章,人事部门存档。
三、考核方式
采取上级考核下级的方式,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人员,分管校长考核所属中层干部,校长考核副校长。
四、考核要求
各部门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情况,全面考核所属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严格进行考核,不得流于形式。
五、各处室优秀等级评选按本部门人员总数的12%计算,名额分配如下:
类 别
|
人 数
|
优秀名额
|
校领导
|
5
|
1
|
中层干部
|
30
|
4
|
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
|
11
|
2
|
教务处
|
69
|
9
|
实训处
|
27
|
4
|
学生处、团委
|
7
|
1
|
保卫处
|
7
|
1
|
招生就业处、科研所
|
8
|
1
|
成人教育处
|
5
|
1
|
财务处
|
8
|
1
|
后勤处
|
21
|
3
|
酒店
|
4
|
1
|
合计
|
202
|
29
|
注: 1.各部门人数已扣除了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人数。
2.所有人员均按发放课时津贴归口所属部门。
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