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做好2016乐山市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及进步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按照《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前,在乐山市科技局计划科完成成果登记的项目可以申报2016年度科技进步奖。
(二)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登录科技成果及进步奖申报系统(乐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lsst.gov.cn/),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四)乐山市科技成果登记材料:《科技科技成果报告表》、《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各一份及技术资料一套。
(五)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乐山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应用证明》一式5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另附技术资料一套。
联 系 人:赵 敏 吴 洋 联系电话:0833-2443184
乐山市科技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