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 日上午,学校校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勤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讨论通过了2018-2019学年度校级奖学金发放方案。学生处处长吴波同志主持了会议。
本次校级奖学金评审是在继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束之后,按学校学生资助文件规定,限额对各班级优秀达标的学生实施奖励。每个班等额报送校级一等奖学金1名,校级二等奖学金1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元和 500元。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由班级初评并公示后上报学生处资助办公室汇总,再上报学校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会上,各评审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讨论后,一致同意:庹鑫薇、黄漪等60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度校级奖学金。
会后,学生处和财务处将以银行打卡的形式,组织对获奖学生的经费发放。
学生处供稿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