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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1

  

  为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    员: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食堂卫生安全专兼职管理员

  下设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后勤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电话:0833-5591467      

  (二)机构职责

  1.在获悉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2.统一指导日常应急预防工作开展。

  3.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4.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总结、研讨。

  二、日常工作开展

  (一)完善制度。对本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二)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三)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四)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知识培训班来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二)立即采取救援措施。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及时派出学校医务室人员配合采取急救措施,第一时间送往上级医院妥善处理病人,并派专人到医院守护,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三)做好疏导稳定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及时澄清谣传,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六)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