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学生食堂大宗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为了更好的保证食品安全,经研究决定肉类选用鲜猪肉,不选用肉联厂冻肉,比选方案如下。
一、本次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大宗原材料:鲜猪肉及制品、鲜杀类、鸡蛋类、水产类, 分A、B两项进行比选。
二、实施方式:邀标比选
三、竞标人条件
1、具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件,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证照地址一致,且经营范围与证照一致,同时具有合法资质的屠宰场。
2、具备随时配送的能力,能随时供应食堂所需的所有品种。配送车辆要求为箱式货车,能保证冷链运输的优先考虑;食品原材料的配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配送人员需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3、能做到日配送和零星送货,送货入库,不影响食堂正常运营;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4、能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5、开具正式发票,税费自理。
四、定点采购年限为1年,期满后续约或重新比选。
五、提供以下竞标材料
(一)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二)企业资质证明及所有证照复印件(盖鲜章)、配送人员健康证。
(三)报价单。
(四)参评者身份证原件。
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各一份,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六、质量要求
(一)提供的猪肉必须具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疫票)、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二)鲜杀类产品必须经正规屠宰,具有检疫合格证。
(三)所有原材料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2.过期或“僵尸肉”。
3.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4.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5.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
七、比选方法
(一)成立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小组
(二)校方监察督导室人员负责全程监督。
(三)比选原则
1、公开公平
2、由校方采购小组综合评定,对投标方综合实力、配送能力、价格优势等进行综合评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3、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由校方采购比选小组分项打分,统计平均分,以分值最高者中选,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校方采购比选小组协商议定。评分分值分布为价格优势60分(其中A项35分,B项25分);供应商能力(供货能力包含供货品种齐全、供货合作单位、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40分。其中,供应商资质不齐全或者与方案要求的资质不一致,不进行下一步评比,直接淘汰;AB两项项物资需求量依次递减。
(四)比选地点:学校勤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比选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9:00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中选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按要求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详见合同。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7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盖鲜章)报名(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勤政楼108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984358741
峨眉山市育才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食堂大宗原材料定点采购比选邀请函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川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学生食堂大宗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比选,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请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8:20-8:50凭本邀请书,携带规定材料在学校勤政楼一楼会议室参加比选评审。
一、本次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大宗原材料:鲜猪肉及制品、鲜杀类、鸡蛋类、水产类
二、实施方式:邀标比选
三、竞标人条件
1、具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件,实际经营地址必须与证照地址一致,且经营范围与证照一致,同时具有合法资质的屠宰场。
2、具备随时配送的能力,能随时供应食堂所需的所有品种。配送车辆要求为箱式货车,能保证冷链运输的优先考虑;食品原材料的配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配送人员需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3、能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4、开具正式发票,税费自理。
四、定点采购年限为1年,期满后按规定续签或重新邀标。
五、提供以下竞标材料
(一)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二)企业资质证明及所有证照复印件(盖鲜章)、配送人员健康证。
(三)报价单。
(四)参评者身份证原件。
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各一份,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六、质量要求
(一)提供的猪肉必须具备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疫票)、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
(二)鲜杀类产品必须经正规屠宰,具有检疫合格证。
(三)所有原材料不得出现以下情况: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
2.过期或“僵尸肉”。
3.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
4.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5.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
七、评选办法
(一)由学校各部门组建的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小组进行现场比选,对投标方资质、综合实力、配送能力、价格优势等进行综合评比,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由校方采购比选小组分项打分,统计平均分,以分值最高者中选,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校方采购比选小组协商议定。评分分值分布为价格优势60分(其中A项35分,B项25分);供应商能力(供货能力包含供货品种齐全、供货合作单位、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40分。其中,供应商资质不齐全或者与方案要求的资质不一致,不进行下一步评比,直接淘汰;AB两项项物资需求量依次递减。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中选单位在公示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按要求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详见合同。
九、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7月19日下午17:00时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均盖鲜章)报名(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四川省食品药品学校勤政楼108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984358741